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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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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會中国[註 1]現有七百餘年的複雜歷史。

早在元朝时期(13世纪),已有方济会传教士入華传福音[1]。明末清初耶稣会士利玛窦等采用“文化适应”策略,推动天主教在士大夫阶层传播。但大规模信徒增长发生在清末鸦片战争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西方传教士大量涌入,教会机构、教育、医疗事业快速发展。

1946年,教廷在中国正式建立圣统制。1949年后,中共政府推行“三自”原则,嚴控天主教在中國大陸的發展,致使聖座目前無法对大陆天主教会行使完整管辖权与共融,产生“地上教会”与“地下教会”的长期分裂。圣座继续承认迁台中華民國政府,并维持正式外交关系,而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

根据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布的官方數據,國内天主教信徒約600万人[2],外部独立来源(如香港圣神研究中心2023年数据、梵蒂冈相关报告)則估计总信徒约1000万人(包括地下教会),近年因低生育率、城市化及宗教政策收紧,整体增长趋于停滞或微增,但局部聖召洗禮仍存[3]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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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國及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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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年,教宗英諾森四世蒙古派出連續四個使團。第一個使團由道明會士安德·龍如美英语André de Longjumeau率領,其餘三個使團於1245年3月至4月間相繼出發,分別由道明會士阿思凌·隆巴兒底英语Ascelin of Lombardy方濟會士葡萄牙勞倫斯英语Lawrence of Portugal,以及另一位方濟會士柏郎嘉宾領隊。

1276年,畏兀儿景教徒拉班·扫马得到忽必烈许可,從北京出發,踏上朝聖之途。1288年,回程之中,他覲見了新任教宗尼各老四世[4]

1289年,尼各老四世派遣意大利籍方济会士若望·孟高维诺帶同聖座召書前往中國[5]。他與另一位會士經中亞印度,再從當時的重要港口刺桐(今泉州市)上岸,終至大都,已是約1294年。經此一旅,方济会在大都、泉州等地的蒙古人色目人中间发展了六千至三萬名天主教徒[6]

1307年,教宗克勉五世设立汗八里总教区,以统理中国及远东教务[註 2],克勉五世还派遣七位方濟會主教前來,為若望·孟高维诺祝聖為汗八里总教区總主教。其中三位倖存者於1308年完成祝聖,並先後出任刺桐教區主教。1312年,又有三位方濟會主教自羅馬抵華,協助孟高维诺,直至孟高维诺於1328年去世。孟高维诺成功使在華的亞美尼亞人以及大都的阿蘭人皈依天主教[7]

1338年,元順帝妥懽帖睦爾的代表抵達歐洲,邀請教宗派遣司鐸前來牧養當地基督徒。方濟會士马黎诺里遂率領50至100位同會弟兄,於1342年抵達大都。在朝廷鼓勵下,马黎诺里使團持續傳教活動,直至約1368年,元朝明朝所取代為止。最後一位有記錄的方濟會士,據報於1400年遭佛教僧侶石擊而亡[8]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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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年,在签署《托德西利亞斯條約》後,教宗亞歷山大六世授予葡萄牙国王远东地区保教权[9],葡萄牙由此獲得對中國天主教傳教的行政權,包括任命主教傳教士、興建教堂的權力,以及對傳教的資助和保護[9]。然而,葡萄牙隨後捲入一系列地緣政治衝突(如伊比利亞聯盟的成立),因而無法有效在東亞實施其保教權[9]

傳信部則主張「委任法」(jus commisionis),其因此有權任命宗座署理來行使尚未正式設立教區的主教職務[9]。由於傳信部的權利與贊助制度同時並存,中國部分地區的教會官員分別由這兩種權力結構所任命[9]

隨後,到天主教改革時期,全球傳教事業蓬勃發展,耶穌會及其他天主教傳教士亦積極入華,他們的努力成果雖參差不齊,卻也對當時中國的文化科學藝術交流產生深遠影響。

1552年8月底,方濟·沙勿略神父到果阿日本傳教後,在中國广东臺山海岸的上川島上計畫準備偷渡入境。但是,答應幫助他偷渡的中國商人反悔,遲遲不來。1552年12月3日晨,沙勿略因瘧疾病逝於島上。

1583年,耶稣会士利玛窦獲准由澳門进入廣東肇庆居住。1601年,經過不懈努力,利瑪竇在中國建立了永久性傳教據點,其策略極為巧妙而細膩:以西方科技與學術知識吸引萬曆皇帝及明朝官員的興趣,作為打開大門的契機。利瑪竇的傳教方法,即「利瑪竇規矩」(the rules of Matteo Ricci)尊重中國文化,視某些儒家與民間習俗為「民事」而非宗教性質,因此與天主教信仰並不衝突,這種方法招致其他修会的批评,從而引發中國禮儀之爭,然而事實上,他與耶穌會其他成員一樣,視道教佛教為敵。

利瑪竇去世後的六十年內,中國天主教徒人數有增無減,漲至三十萬有多[9]。此間,歐洲各天主教國家競相爭取在華傳教影響力,宗教傳播並未深入中國廣大地域,本地天主教徒開始在較少外來干預下,自行發展本土機構[9]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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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於1610年去世,但耶穌會的傳教事業持續發展,直至十八世紀,成為清帝國文官體系中重要的一環。

1644年,德國耶穌會士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被新立的清朝任命為欽天監監正,其他耶穌會士們還獲任機械匠、樂師、畫師、天文儀器匠等職務,凡需技術專長的領域,皆有他們的身影。同樣地,天主教在中國的發展,開啟了由早期全球化時期至今的文化混融過程,其中一個生動例證,便是採用掐絲琺瑯技法製作的基督教藝術品。[10]

耶穌會士對儒教的務實調適策略,後來引發與道明會士的衝突。這些道明會士於十七世紀中葉從菲律賓抵達京師,强烈反对耶稣会的“让步”政策。道明會領袖多明戈·费尔南德斯·纳瓦雷特英语Domingo Fernández Navarrete在回應「孔夫子是否得救?」这一神学问题时尖锐表示,既然古希臘哲人如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塞內卡等人皆被定罪下地獄,「孔夫子更不配吻他們的腳,又怎能得救?」與之相對地,葡萄牙耶穌會士安東尼奧·德·戈維亞英语António de Gouveia則堅稱孔夫子「確是得救了」、「就連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都無能擔保」。[11]

在此之前,西方教士對於是否應立華人為司鐸一直存在爭議,此爭議直至1654年方才告一段落:羅文藻被祝聖為多明我會司鐸,他亦是中國本土第一位正式神職人員。[12]

部分傳教士反對利瑪竇遺留的「讓步」政策,視其為對迷信的妥協,教廷方面選擇支持這些反對者。教宗克勉十一世聽信道明會方济会的控告,認為祭孔祖先崇拜等儒家習俗違反天主教教義,遂于1704年和1715年颁布禁令,禁止中国天主教徒参与此类礼仪。由於禮儀之爭,康熙帝要求傳教士宣誓遵守「利瑪竇規矩」。1724年,雍正帝則將所有不認同利瑪竇立場的傳教士驅逐出境,导致天主教在华活动严重受限。直至1939年,教廷才撤消禁止中国教徒祭祖的禁令。

《大清律例》中原設有「禁止師巫邪術」條款,嘉慶帝於1814年在此節中增補第六條款,條款專門針對基督教,於1821年經修改,並由道光帝於1826年正式刊布施行。該條款規定:歐洲人若向漢人滿人傳播天主教,將處以死刑;皈依基督教而不悔改者,則發配新疆,賜予當地回教領袖或伯克為奴[13]。滿族基督徒在被賜予當地伯克為奴後,亦將被除去旗籍[14][15][16]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清廷被迫允許外國傳教士入境。不平等條約賦予歐洲列強對傳教事業的管轄權,以及對中國基督徒的部分權力。法國積極將自身定位為中國天主教徒英语French religious protectorate in China的保護者,此舉引發與羅馬教廷長期外交爭議。此間在華運作的天主教修會包括巴黎外方傳教會米蘭外方傳教會瑪利諾會遣使會方濟會加爾默羅會,以及鮑思高慈幼會,這些修會成員主要為外國人[17]

Chinese seminarians in a Jesuit mission in 1900.

之後的太平天國之亂使得社會更加動蕩[18][19][20]。而根据不平等条约赋予的权利,外籍传教士可干涉地方诉讼,这使天主教会在中国地方社会中成为新兴权力来源,亦吸引了社会边缘群体以及在地方冲突中寻求盟友的民众支持[17]。那些为求保护而皈依天主教的中国人,常被贬称为“米饭基督徒”(指为救济粮而信教)、“诉讼基督徒”(指借教会势力打官司)或“械斗基督徒”(指利用教会调解或参与地方械斗)[17]。外籍天主教势力介入地方纠纷,激起强烈反基督教情绪,最终酿成义和团运动[17]。据教会统计显示,在此期間,中国籍天主教徒遇难约1.8万人,新教徒约5000人;总遇难中国人(包括非教民)可能达10万–20万[9]

清廷亦允许法国天主教传教士进入藏區传教,这削弱了当地拒絕效忠中央政府的喇嘛(尤其是格鲁派)的控制力與影響力,他們對此深感惊恐与嫉妒。1905年巴塘事變中,格鲁派喇嘛领导藏人屠杀传教士与本地基督徒,并包围巴塘,焚毁教堂;驻藏大臣衙门遭围攻,驻藏大臣凤全与总兵李嘉瑞设法逃脱,据传他们在逃跑时撒下卢比银币,追兵忙于捡拾而未紧追。两位大臣逃至指挥处,但原属凤全麾下配备火器的百名藏族士兵闻讯叛变,隨後喇嘛及其追随者包围罗指挥宫殿,并屠盡在内全部基督徒[21]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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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闾圣母

1922年8月9日,時任教宗庇護十一世派任首任宗座代表剛恆毅總主教駐節於當時中華民國首都北京。1924年在上海舉行第一次全國主教會議;在選出了若干名中國主教後,並在新成立的修會和團體協助下,發展出137個傳教區;其中99個晉升為宗座代牧區,餘下則為宗座監牧區。

1942年,教廷与中华民国建立外交关系,當時首任駐教廷公使為謝壽康

1946年4月11日,時任教宗庇護十二世簽署《Sinarum》宗座憲令,在中國成立聖統制。99個宗座代牧區升格為教區總教區,20個教省同時成立。此后共设有20个总教区、100个教区,29个宗座监牧区聖座於首都南京設立駐華使館黎培理總主教擔任駐華教廷公使[22]當時,全國約有3,000,000名信徒,700,000名慕道者,5,000名神職人員,其中2,000名是中國國籍;亦有1,262名會士,6,133名修女,協助傳教工作。在各地設有小修院。全國有十二所區域性總修院、5所超地區性總修院。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教廷繼續承認其為代表中國之政府,並且在臺北恢復設置「教廷駐華公使館」(銜牌上為楷書正體字,並有拉丁文“Nuntiatura Apostolica in Sinis”——與當年在北京和南京時一樣),並於1959年升格為大使館

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教廷召回駐華大使,改為參贊代辦常駐臺北的教廷駐華大使館。(參贊代辦是當大使暫時離職、尚未指派或因特殊原因而無法向駐在國派駐大使的另一個最高外交代表職銜。) 雖因政治因素,梵蒂岡駐華職稱有所變化。

1949年後的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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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主張無神論唯物主義中国共产党在中國大陸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督教會一部份遷到台灣,一部份留在大陸。当时在中国的137个教区中,有28个是由華人管理(21名主教和7名高级教士),另外109名主教和高级教士则為外国人[23]。1949至1951年間,留在大陸的傳教士曾遭拘捕入獄,繼而多數被驅逐出境,大多數到台灣繼續傳教。中國共產黨認為宗教信仰會干预或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活动,雖然1980年改革開放後設國家宗教事務局專職包括天主教在內的所有宗教事宜,法律层面上宣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公民仍受部分限制。[來源請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行設立合稱為「一會一團」的天主教管理機構: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而聖座對這兩個機構都無法管轄。教徒敬拜儀式必須在登记教会的教堂進行[來源請求],不接受由梵蒂岡任命主教。中国共产党黨員必須是無神論者或退出宗教才可入黨,非中共黨員的天主教公民可以在宗教上接受教宗教导,但前提是需服從中國共產黨在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

1955年末,留駐中國的外籍神父、修士和修女尙有約6,000人。其後,中國政府以各種方式驅逐出境。1966年,只有9位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修女獲准繼續居留,以服務在北京的一所專收外交團子女學校。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紅衛兵粗暴地驅逐。此時,除了美國籍天主教中華全國教務協進委員會秘書長華理柱主教仍然被捕坐監外, 中國已沒有外籍傳教士。[24]

美国天主教出版物《Commonweal》的中国天主教调查认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是组织,本身并非教会,无论神父、主教、修女或平信徒,都不再属于它。这意味着中国三分之二的登记教会主教现在已经被梵蒂冈承认。2005年6月28日,上海教区辅理主教邢文之的任命据说得到了梵蒂冈和北京的双重认可。在过去,梵蒂冈和北京建交的一个主要的障碍就是由谁任命主教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表示梵蒂冈与北京的和睦,教宗本笃十六世邀请4名中国主教,包括2位政府承认的主教,1位地下主教,还有一位最近加入登记教会的地下主教,参加2005年10月主教大会。北京最终拒绝让4位主教参加大会。

澳門與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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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香港宗座監牧區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

因特殊的歷史因素,澳門香港的天主教發展歷史早於中國內地,並各自擁有直屬於羅馬教廷管理的教區

葡萄牙人於1553年開始居留澳門一帶,1555年,耶穌會會士巴來多神父到達澳門開展牧靈工作。1562年,瘋堂、花王堂和風順堂的小教堂建成,隸屬於馬六甲教區。1576年1月23日,教宗額我略十三世下令成立澳門教區,為東亞第一個成立的教區

1841年1月26日,英國的駐華商務總監暨英國皇家海軍軍官查理·義律率先佔領香港島展開英治香港時代。同年4月22日,香港島及其周圍6公里的地方脫離澳門教區,成立香港宗座監牧區

其後,天主教在澳門與香港迅速發展,並提供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等服務,在兩地的社會均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主要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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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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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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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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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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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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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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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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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
  • 林仲偉神父為廣東省樂昌市政協委員,是少數獲邀加入中國大陸官方政治組織的羅馬天主教神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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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枢机
  1. 龚品梅 枢机,上海教区已故主教
著名主教
著名教友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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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此处指中国大陆香港澳门
  2. ^ 汗八里总教区是教廷在東亚最早设立的教区,而東亚现存历史最悠久的教区为澳門教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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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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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iovanni da Montecorvino: Franciscan missionary.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2022 [21 August 2022]. 
  2. ^ 《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22-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8). 
  3. ^ 聖神研究中心. 2020年中國天主教教會統計數字 (PDF). 鼎. 2021年, (198期): 293页 [2023-09-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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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Avgerinos. How the Christian Denominations Came to in China. In a June 1998 issue of The Censer. Eastern Orthodox Metropolitanate of 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 June 199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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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D'Amato, Lee. The Taiping Rebellion and Hong Xiuquan, Self-Proclaimed Younger Brother of Jesus. Explore the Archive. 2022-08-17 [2025-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16) (英语). Through Liang’s text, Hong was finally able to interpret his dream. He determined that his golden-bearded father was none other than God, and his older brother was Jesus. He had needed to change his name because the syllable “Huo” was used in the Chinese transliteration of God’s name, which should not be spoken aloud. Hong had a mission: to rid China of demon worship, which he interpreted to mean Buddhism and Confucianism. 
  21. ^ East India (Tibet): Further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In continuation of Cd 2370]. H. M. Stationery Office. 1904: 17 [28 June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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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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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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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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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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